关于兑现新岗位工资、岗位津贴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08-09-03
来源:人事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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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关于印发《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岗位设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中石大京校[2007]95号)、《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岗位设置管理办法(试行)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(中石大京[2007]96号)、《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岗位津贴管理实施办法》(中石大京[2008]11号)、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(教辅单位)、管理岗位、工勤岗位首次聘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》(中石大京人〔2008〕34号)等文件规定,现通知如下事项:
1.从2008年8月份起,兑现部分院系聘岗后新校内岗位津贴。另补发一月至七月份的差额。
2.从2008年8月份兑现机关、教辅部分人员转入职员管理体系后的岗位工资,新调整后的校内岗位津贴。另补一月至七月份两项差额。
请各位教职工查看八月份工资,如有疑问咨询劳资科。咨询电话:8973304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