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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与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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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届毕业生办理团组织关系须知

发布日期: 2007-06-06  
阅读次数:

 

为了做好200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,确保各院(系、部)团员的团组织关系顺利转接。校团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1、团组织关系办理方式采取校团委到各院(系、部)团总支办公室现场办公,进行集中办理,具体时间见附表。  

2、团组织关系办理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集中办理。

3、办理时请团支部负责人带齐所有同学的团员证和离校转单(党员、超龄退团和群众除外)。

4、如有团员证遗失的同学,请带一张一寸照片、两元工本费到团总支办公室补办团员证,补办完毕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
5、毕业生团员考入我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不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,但要在离校转单上盖章。

   6、超龄退团(年龄超过28岁、含28岁)须在离校转单上注名“超龄退团”字样;群众须在离校转单上注名“群众”字样。

附表:各院办理团组织关系时间表

序号

院系

日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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